. 爻名、爻位、爻性:每卦初九、初六、九二、六二……上九、上六等等称为爻名,或爻题。其中初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上标明六爻自下而上之位次,称爻位。九、六标示爻性:九为老阳之数,代表阳爻,其性刚;六为老阴之数,代表阴爻,其性柔。
. 阳位、阴位:初、三、五爻之位为阳位;二、四、上爻之位为阴位。
得位、失位:凡阳爻居阳位,或阴爻居阴位,称得位,又称当位、位当、位正、位正当、得正、得正位。凡阳爻居阴位,或阴爻居阳位,称失位,又称不当位、位不当、位不正、非其位、不正、失正、失其正。得位者有利,表示人之才能品德与其职务、地位、行事相称;失位则反是。
. 天位、地位、人位:《易传》认为,六爻分为“天、地、人”“三才”,初、二爻象地,三、四爻象人,五、上爻象天。二爻属阴位,故为“地位”;三爻属阳位,故为“人位”,五爻属阳位,故为“天位”。天位又是君位、尊位;地位又是臣位。
. 上位、中位、下位:初爻为下卦下位,二爻为下卦中位,三爻为下卦上位;四爻为上卦下位,五爻为上卦中位,上爻为上卦上位。故初、四爻,二、五爻,三、上爻,称同位。
. 得中与不中:在中位者称中、得中、居中或处中。若阳爻居中位,称刚得中;阴爻居中位,称柔得中。不居中位者,称不中。得中有利,表示能行正中之道;不中反是。这里反映出古人“尚中”、贵中和的思想。
. 中正与不中不正:阴爻居下卦中位(六二),或阳爻居上卦中位(九五),为得位得中,又称居中得正,简称中正。阴爻居阳位又不在中位(如六三),或阳爻居阴位又不在中位(如九四),称不中不正,或不中正。中正者有利,不中正者一般不利。
. 承、乘、比、应、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