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朝宋大明五年,朝廷征发兵役,彭城孙棘的弟弟孙萨应当服兵役,但他没有按期到达,犯了罪。孙棘到郡守那里领罪说:“我是一家之长,却没有让弟弟及时出发,罪该万死,我请求代替弟弟服罪。”孙萨自己也去认罪,说这事与哥哥无关。太守张岱怀疑他们是事先串通好的,就将孙棘和孙萨分别关押,试探虚实。手下回来报告说:“他们兄弟听说能够代替对方去死后,都非常高兴,他们都甘心去死。”孙棘的妻子认可他的做法,又捎话给丈夫:“你是一家之主,责任怎么能往弟弟的身上推呢?况且父母临死的时候,将弟弟托付给你,他还没有娶妻,没有成家立业,而你已经有两个儿子了,死又有什么遗憾的呢?”太守将这件事呈奏皇上,孝武皇帝下诏,赦免了他们的罪责,让州府任命他们官职,并赐给他们二十匹帛。充行:入选军队。
【30】梁江陵王玄绍、孝英、子敏,兄弟三人,特相爱友。所得甘旨①新异②,非共聚食,必不先尝。孜孜色貌,相见如不足者。及西台陷没,玄绍以须面魁梧,为兵所围,二弟共抱,各求代死,解不可得,遂并命云。贤者之于兄弟,或以天下国邑让之,或争相为死;而愚者争锱铢之利,一朝之忿,或斗讼不已,或干戈相攻,至于破国灭家,为他人所有,乌在其能利也哉?正由智识褊浅,见近小而遗远大故耳,岂不哀哉!《诗》云:“彼令兄弟,绰绰有裕。不令兄弟,交相为愈。”其是之谓欤。子产曰:“直钧,幼贱有罪。”然则兄弟而及于争,虽俱有罪,弟为甚矣!世之兄弟不睦者,多由异母或前后嫡庶更相憎嫉,母既殊情,子亦异党。
梁江陵王玄绍、孝英、子敏,他们兄弟三人感情特别好。如果有好吃的东西,他们就一起吃,决不会一个人吃独食。他们亲密无间,经常在一起。后来战乱爆发,西台失陷。玄绍因为身材魁梧,被敌兵包围。他的两个弟弟抱住他,都请求代他去死。敌兵不能将他们分开,于是把他们一起放了。贤能的兄弟之间,或者以天下国家互相推让,或者争相代死;可是那些愚蠢的兄弟,却往往争夺锱铢小利,因为一时的忿恨,或者争吵不休,或者大动干戈,以至家灭国破,被他人所有,这样做又有什么好处呢?因为他们智识短浅,贪图小利,而因小失大,这难道不是很悲哀吗?《诗经》说:“兄弟之间和睦相处,家产就会富足;兄弟之间不和,家里就会贫病交加。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子产说:“各有理由,年幼地位低的有罪。”这样说来,兄弟之间相互争斗,虽然都有过错,但是弟弟的责任更大。这个世上兄弟之间不和睦,大多是因为异母或前母、继母、嫡母、庶母之间互相憎恨嫉妒,母亲之间感情不好,孩子们自然不会团结一致。甘旨:美味的食物。新异:新颖奇异的东西。
【31】晋太保王祥,继母朱氏遇①祥无道。朱子览,年数岁,见祥被楚挞②,辄涕泣抱持。至于成童,每谏其母,少止凶虐。朱屡以非理使祥,览辄与祥俱。又虐使祥妻,览妻亦趋而共之。朱患之,乃止。祥丧父之后,渐有时誉,朱深疾之,密使鸩③祥。览知之,径起取酒。祥疑其有毒,争而不与。朱遽夺,反之。自后,朱赐祥馔④,览先尝。朱辄惧览致毙,遂止。览孝友恭恪,名亚于祥,仕至光禄大夫。
西晋太保王祥的继母朱氏对待王祥不讲人道。朱氏的亲儿子王览年龄只有几岁,看到王祥被母亲殴打,每次都抱着王祥痛哭。王览十五岁之后,常劝说母亲,让她不要对哥哥王祥凶残虐待。朱氏多次无理役使王祥,王览就与哥哥王祥一起。朱氏还虐待役使王祥的妻子,王览的妻子也跟着一起。朱氏没有办法,才停止了对王祥的虐待。王祥的父亲死了之后,王祥在当地的声誉渐高,朱氏很嫉恨,就暗中派人毒死王祥。王览知道后,连忙拿起毒酒。王祥怀疑酒中有毒药,就跟览争夺,不让他喝。朱氏立刻夺过毒酒,把他还给送酒的人。从此以后,朱氏拿给王祥的饭菜,王览总要先尝一下。朱氏害怕王览被毒死,才停止对王祥的暗害。王览孝顺父母,爱护兄弟,名声仅次于王祥,他最后官至光禄大夫。遇:对待。楚挞:杖打。鸩:用毒酒毒害。馔:吃喝的东西。
【32】后魏仆射李冲,兄弟六人,四母所出,颇相忿阋。及冲之贵,封禄恩赐,皆与共之,内外辑睦。父亡后,同居二十余年,更相友爱,久无间然,皆冲之德也。
后魏仆射李冲,有兄弟六人,这六兄弟由四个母亲所生,他们互相仇视争斗。李冲做官以后,他把自己的俸禄和得到的赏赐全都拿出来给兄弟们共用,从此兄弟们内外团结,和睦相处。父亲死后,他们兄弟几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,更加团结友爱,没有一点隔阂,这些都是因为李冲品德高尚才能这样。
【33】北齐南汾州刺史刘丰,八子俱非嫡妻所生。每一子所生丧,诸子皆为制服①三年。武平、仲所生丧,诸弟并请解官,朝廷义而不许。
北齐南汾州刺史刘丰,他的八个儿子都不是嫡妻生的。每个儿子的生母去世,其他几个儿子都要为她服丧三年。武平和仲的生母去世,其他几个兄弟都请求辞去官职守丧,朝廷表彰他们的节义,但不允许他们辞官。制服:在父母丧期中穿的丧服。
【34】唐中书令韦嗣立,黄门侍郎承庆异母弟也。母王氏遇承庆甚严,每有杖罚,嗣立必解衣清代,母不听,辄私自杖。母察知之,渐加恩贷①。兄弟苟能如此,奚异母之足患哉!